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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行业动态简报2018年8月第二期

 【本期推荐】

加强业务交流 促进行业发展

----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

为加强业务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于201883日在北京举办了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交流研讨会。

会议由张巨光会长主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雪飞与9个会员企业14名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参会企业领导围绕涉及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政策法律环境、业务模式、盈利模式、业务流程、风险点及经营体会等展开了广泛的交流和研讨,大家互通有无,交流共享,气氛热烈。一致表示,感谢协会不定期举办此类交流会研讨会,帮助会员企业做精业务,防范风险。

上海金融法院将负责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已于20187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自2018810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上海金融法院将受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及互联网众筹等新型民事纠纷一审。同时,《规定》将原先应由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等案件管辖划至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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